【书摘】从政务运作看宋代官员对邸报信息的回应
作者:社科文献
发布时间 2023-06-12 09:35 浏览量 218
下文为《从政务运作看宋代官员对邸报信息的回应》,摘自《北大史学(第24辑):信息沟通专号》,由赵世瑜主编。
从政务运作看宋代官员对邸报信息的回应
李如钧
邸报是宋代中央向地方发布信息的重要载体,无论当时或现今均受关注。多数学者将邸报视同现代的新闻报纸,分别就采编过程、制作方式、印刷工法、发行机构、传播路径、审阅机制、管理法令宽严、禁限信息范围、政府控管变化、诸类问题流弊等,从新闻传播学的方方面面讨论宋代邸报各环节的制度面与演变过程。如此丰富的研究成果,大大拓展了我们对邸报的认识,反之却也因观察视角固定,呈现史料有限,讨论过于集中,局限了对宋代邸报的全盘理解,有待更细致、多层次的梳理。
同时,亦有学者从中央对地方的信息传递、邸报与小报差异比较、士人对邸报的态度、报载史料价值等层面,就史学脉络推进对宋代邸报的更多了解。但邸报为宋代诸类官文书之一,综观现有研究,却少有从政务运作角度思考邸报与宋代整体官文书运行进程的。故本文将综合现存史料、既有论著,以占邸报内容大宗的政令信息、人事派命为例,观察邸报发布四方后,地方与各级官员如何响应朝廷报载信息。借此,对分析邸报何以促进宋代君臣、朝野互动沟通之效,本文或有所补益。
一 新闻,除目,还是官文书?
唐、五代时期,各地官府于都城设置进奏院,以便于联系中央,另设进奏官负责打探搜集朝廷信息,回传地方。宋初依旧如此,至太宗太平兴国六年(981),整并原有二百多个进奏院,新设都进奏院统一管理。过去,各进奏官仅为自身地区搜罗信息,现皆属都进奏院管辖,虽仍派赴各机关采录信息,但中间环节的整理、选择、编辑、审定诸流程,改为集中处理。编成后,向百司、诸路州郡发布一式多份文件,即邸报,也称进奏院状。
自此,邸报由原先的地方主导改为朝廷一手掌握。《宋会要辑稿》载:
恭惟国朝置建奏院于京都,而诸路州郡亦各有进奏吏,凡朝廷已行之命令、已定之差除,皆以达于四方,谓之邸报,所从久矣。
从“缘四方切欲闻朝廷除改及新行诏令”可知,人事信息、朝廷政令是邸报的常载内容,颇受当时人们关注重视。而邸报刊载内容远非如此,包括皇帝诏旨、起居状况、臣僚上奏、诏令法规、朝廷决议、军事战报、刑罚惩处、官吏迁黜、诗文谢表等,日趋多元。更因两宋时期中央集权加强、特重国境边防事务、印刷术发展等因素,邸报总量超出前代甚多,四方各界亦能迅速获知有关皇室、军政、经济、灾异、人事等信息。学界多认为,邸报在两宋时期虽随时局不同,在负责机关、发布频率、收受对象、信息内容管制等层面有阶段性变化差异,但确实逐渐朝标准化、集中化、规范化三方向演进,成为朝廷向下传递信息的重要渠道。
或因邸报定期规律发行,加上内容具实时性,颇与现今的新闻报纸相似。但深入史料,可知仍有差距。随着北宋中叶起“小报”的逐渐出现,邸报的传播时效有被取代之势,如南宋初周麟之(1118~1164)所言:
小报者,出于进奏院,盖邸吏辈为之也。比年事有疑似,中外未知,邸吏必竞以小纸书之,飞报远近,谓之小报。如曰今日某人被召,某人被召罢去,某人迁除,往往以虚为实,以无为有。朝士闻之,则曰已有小报矣;州都间得之,则曰小报已到矣。他日验之,其说或然或不然。使其然耶,则事涉不密。其不然耶,则何以取信?
出于进奏院吏员的屡屡泄密,无论朝野都不时收到小报信息,扩散速度远胜邸报。虽然内容“往往以虚为实”,错误不少,但小报此时已是各界实时取得朝廷信息的重要渠道。而南宋晚期多记载典章制度的《朝野类要》,提到宋代各类官文书的名称有:
诏书、制书、手诏、御札、德音、曲赦、赦书、翻黄、批答、宣帖、白麻、谘报、书黄、省札、部符、敕牒、官牒子、奏札、旦表、谢表、贺表、起居表、慰表、百官表、奏笺、功德疏、万言书、进状、堂札、白札子、边报、奏案、帅札、朝报。
此处“朝报”即邸报,确属官文书之一类。更重要的,时人又言:
其有所谓内探、省探、衙探之类,皆衷私小报,率有漏泄之禁,故隐而号之曰“新闻”。
加之现今学者们对两宋时期小报的相关研究,可知从信息取得、传播、误传等方面来看,小报确实较邸报更类似于现代的新闻报纸。而邸报就内容、性质而言,虽更近似现今的公报、机关报,但仍不免有以今类古之感。且审视史料与既有相关研究,宋代官文书体制健全,朝野信息沟通载体多元,似应再思考邸报的官文书性质,并置于宋代政务运行之视野下进行观察。
再者,宋代史料中邸报与除目时常混同,现代学者间存有争议与讨论,所幸已有研究点明两者之关系与彼此差异,即“某人被召,某人被召罢去,某人迁除”这类关于官员任免的人事信息,是除目内容,也常是邸报刊载内容。但除目范围不限于此,指涉对象较广,最早可指预拟的官员人事名单,如王安石(1021~1086)熙宁初任翰林学士时,
中书尝进除目,数日不决。帝曰:“当问王安石。”(唐)介曰:“陛下以安石可大用,即用之,岂可使中书政事决于翰林学士?臣近每闻宣谕某事问安石,可即行之,不可不行。如此则执政何所用,恐非信任大臣之体也。必以臣为不才,愿先罢免。”
唐介(1010~1069)时任参知政事。从“中书尝进除目,数日不决”,可知神宗对宰执预拟人选有所疑虑,欲征询王安石,却遭唐介直言反对。可见人事初拟名单可称为除目。但是,讨论确定后刊载于邸报的人事信息,亦被称为除目,如苏轼(1037~1101)曾上奏反对楚建中(1010~1090)出任户部侍郎:
元祐元年七月二十九日,朝奉郎、试中书舍人苏轼状奏:今月二十八日,准中书吏房送到词头一道,正议大夫、充天章阁待制、致仕楚建中可户部侍郎者,右。臣窃惟七十致政,古今通议。非独人臣有始终进退之分,亦在朝廷为礼义廉耻之风。若起之于既谢之年,待之以不次之任,即须国家有非常之政,而其人有绝俗之资,才望既隆,中外自服。近者起文彦博,天下属目,四夷革心。岂有凡才之流,亦尘盛德之举。如建中辈,决非其人。窃料除目一传,必致群言交上,幸其未布,可以追回。所以前件告词,臣未敢撰。谨录奏闻,伏候敕旨。
虽已决定人选,但苏轼不愿书写告词,封驳表达异议。但若他未表反对,经后续程序,此人事信息(除目)将加载邸报,即“除目一传”让百司各方得知。两宋史料屡见“除书一播,舆论交归”和“除目播腾,舆情欣属”等记载,即指除目为邸报时常刊载的内容,将人事信息传达各机关、地方官衙,进而扩散至士庶百姓。
南宋晚期依旧如此。如吴昌裔(1183~1240)上疏反对史宅之(1205~1249)出知袁州时提到:
近睹邸报,史宅之除焕章阁待制知袁州。除目之颁,上下疑怪,不知陛下姑欲以宠之耶,将实以用之耶?……况宅之方其父病时,代拟除目如条,及其病棘时,侥觊恩赏如熺,此皆陛下所习知者。纵或未能如先朝之制,听谢事之文,除职赋闲,亦为优眷,乃欲以郡政授之,臣恐非所以爱之也。
此处的两个“除目”,前项“近睹邸报,史宅之除焕章阁待制知袁州。除目之颁,上下疑怪”,指除目已载于邸报,为众人所知;后项“况宅之方其父病时,代拟除目如条”,则指宰相预拟的人事名单,也称为除目。
既然两者分属人事任命流程的前、后阶段,不难区分清楚,何以除目会被混同于邸报,甚而被误认是别称?或许是因人事信息常见于邸报,而现今研究主要着墨于邸报从中央发至地方的过程,关注信息下达层面。若从政令推行、人事任命的过程观察,邸报下达各级官员后,实有一系列的官文书流程即后续政务运行诸般环节,由此应可明显分辨其有异于现今的新闻报纸。故以下拟从两方面,并结合其他官文书运作、人事派命的传递与回复,继续阐明邸报的官文书性质。
二 官员对邸报信息的回应
邸报既为官文书,如同制书、德音、省札等其他文书,收到邸报信息后官员当有所回应。故史料中不乏各级官员获知邸报所载朝廷政令,后续配合处理相关事务的记载。如孝宗隆兴元年(1163)汪应辰(1118~1176)任四川安抚制置使兼知成都府,应朝廷要求推举人才,
准都进奏院报,敕勘会累降指挥,令监司守臣保明知县、县令治状显著者具名奏闻。九月二十四日,三省同奉圣旨,令吏部行下诸路监司,于部内各举三两人,不许连衔,守臣于属邑各举一二人,具姓名保明,令中书门下省籍记姓名,取旨甄擢者。
中央政令通过邸报率先发布,随后朝廷正式文书下达,要求地方官员办理此事。身为川蜀大员的汪应辰从邸报、吏部文书两种途径先后获知信息,然后依朝廷之命向上举荐华阳知县于。他的荐举状写道:
臣伏见左奉议郎、知成都府华阳县、主管学事劝农公事于,操心公正,遇事敏明。县系倚郭,当纷华繁剧之会,奸猾出没,讼牒纷纭,蠹弊最多,纪纲难立。本官疏通无蔽,健决有守,吏畏民安,政平讼理,委是治状显著。臣保明诣实,谨录奏闻。
朝廷欲了解民间弊病,亦通过邸报发布消息,希望地方官员上报情况。如朱熹(1130~1200)任职南康军时曾上书:
臣伏睹进奏院报,三月九日臣寮奏乞申敕监司、郡守条具民间利病,悉以上闻,无有所隐。
由邸报得知朝廷采纳了各地监司、守臣需“条具民间利病”的提议,朱熹立即着手具奏,且因事涉机密,不便外人得知,遂以密件上报朝廷。他写道:
臣以非材,误叨郡寄。窃见管内民间利病有合奏闻事件,顾其间有事干机密,不宜宣露者,谨昧万死,具疏壹通,准式实封,随状投进。
官员获知邸报信息、奉令而行时,另以其他类文书回复朝廷。可见邸报结合其他文书往来,不仅是中央获知信息的渠道,亦是考察地方官员政绩之途径。
有时朝廷下达命令后,因事态紧急会要求官员尽快回复执行情况。如浙东大旱时朱熹出任提举常平,到境巡历不久就从邸报获知朝廷要求出现粮荒时各地官府不可闭籴。身为监司自应回应朝廷,朱熹写道:
熹今月初七日,承进奏官传到报状云云。浙东久阙雨泽,近自衢州江山来者,本县被旱最甚,苗已就槁,民尤乏食。邻邑有米可籴,禁遏不令出境,江山之民为饥所迫,已有夺粮之意。似闻衢、信间更有如此等处。若不预行措置,窃恐小民无知,易致生事。乞令有司检举闭籴指挥,申严行下。
果见衢州闭籴严重,朱熹遂令江山知县王执中务必出粜,不料后者加以忽视,亦不回报说明。经一番查证,朱熹决定“行下衢州,先将本官对移闲慢职事外,须至供申”,将王执中调离县职,再上书朝廷“右谨具申尚书省,伏乞敷奏,将王执中特赐罢黜。所有本司失察之罪,亦乞并赐责罚施行。并牒衢州,请详此,先将本官对移闲慢职事,听候朝廷指挥”。从相关记载亦知,此次巡历朱熹惩处多位官员,除履行监司访闻辖下州县的职责,更因当时灾情严重,邸报能迅速将朝廷的紧切要求下达,以利官员尽快得知,进行后续处理且及时回报中央。
上述情况,是朝廷发布邸报信息后可预期或例行能收到的官员响应,当属常态性上下沟通。但有时邸报发布后,非相关者亦可反馈信息,如淳熙四年(1177)年逾七旬的史浩(1106~1194)上奏:
恭睹邸报,臣僚论科场之弊,得旨申严行之。臣守福州,尝为规画数十事,宿弊既去,场屋整齐,试者二万人,无一喧哗。臣当时措置、晓示,编类成书,似与今来指挥符合,谨以上进。若有可采,乞降付礼部、国子监,行其一二。
从邸报见到大臣论奏考场弊病、要求加强管束的信息后,史浩将乾道九年(1173)知福州重整科场的经验上呈朝廷参考。可见无论是否主责官员,皆能借助邸报发挥朝野信息互通之效。
除政务运作外,邸报信息实时发布,亦能让相关当事人尽快得知,有所回应。如建炎元年(1127)六月孙觌(1081~1169)上书:
臣在宿州见朝报,有臣僚言章称“受伪楚官爵,与商议论,有如孙觌、李擢者”,奉圣旨散官安置。伏念臣自靖康元年八月和州召还,十月蒙恩召试中书舍人兼侍讲、资善堂撰文官,十二月初三日权直学士院,诏札具存。又因提举东壁统制官不散特支,例降三官,至今尚未牵复。又自拘执虏营七十余日,至三月二十三日放还,次日便在假,即不曾赴中书后省、学士院供职。二十七日,虏人以臣元北放还数人,复见追取。虽一时窜匿得免,而开封吏卒围第追捕,窘辱百端,忧悸成疾,一向家居,在假不出。
“靖康之变”孙觌伴钦宗入金营,虽不若李若水(1093~1127)“反复诘难,大骂至死”展现气节,也幸未随帝北狩。之后他从邸报得知有官员指称其在张邦昌(1081~1127)仅做一个月傀儡皇帝期间接受官职,遂立即上书辩解:“所有前后请假关牒,见在中书后省、学士院、阁门、御史台,可以照验,即不当受官爵及预议论。……伏望圣慈将臣三月二十三日以后放罪月日,体究指实施行。”从他之后未受重惩来看,通过邸报的实时信息,孙觌方能尽快辩解为己申冤。
类似情况,不仅是当事人,他人亦可响应。如蔡襄(1012~1067)由邸报获知黄瑊举官不当遭责罚,上书称:
臣伏见朝报,知抚州军州事、尚书虞部员外郎黄瑊,近为举官事不得原赦,追官勒停者。臣窃以法令之设,贵于必行;人情之来,亦有可恕。如瑊之过,本非故为。知人之难,保任之失,亦所难免;然连坐之科,固当责励,斯法令之所以必行也。今闻其迁延日月,缘其家有葬事,未即之官,遂坐滞留,不原恩霈,其情似有可恕。臣窃见瑊材器明敏,资性公廉,所至有声,临事不苟。惜其年齿,渐以衰暮,欲望朝廷许令检责归里,如实有事故,特许原赦,与之重难处勾当差遣。如蒙允用,后有犯正入己赃及当官及当官不职,臣并甘当同罪。谨具状奏闻,伏候敕旨。
虽不知蔡襄是出于个人主动,还是受黄瑊请托向朝廷求情赦免,但邸报信息发布后,朝廷确实会收到事先无法预料的响应。而无论响应意见内容如何,借由邸报率先发布,中央可以获得更多实时的信息反馈,有助于下情上达,增进朝野沟通。
因此,从上述关于邸报信息的回应可知,现职官员接收邸报信息后,如同收到其他官文书一样,职责上需有所回应。此非似现今新闻报纸的“读者回函”,而是通过不同文书将意见反馈至朝廷且多是经都进奏院先行受理,即“掌受诏敕及诸司符牒,辨其州、府、军、监以颁下之。并受天下章奏、案牍、状牒以奏御,分授诸司”。此因南宋之前朝廷与地方的文书,主由都进奏院负责收发,“总天下之邮递”。之后创设金字牌递于南宋初,传递文字为“御前文字”,但并非所有札子均由御前金字牌发下,多数官文书仍通过都进奏院下发、收受,主要是因为“掌受诏敕及三省、枢密院宣札”本就是都进奏院的职能。
宋代信息渠道与载体多样,获得信息方式多元,邸报属于官文书一种,传达政令公务为首要,又因发布频繁且迅速,朝廷的命令、要求借此可及时传达地方。乍看是朝廷单方面由上而下传达信息,但配合官员预期或不预期运用各类官文书,由下而上,并多通过都进奏院上呈意见,可尽早让中央获得反馈。故都进奏院不只下发,也负责收受各方官文书。发布与回应构成相互循环,朝廷得以更加明了四方舆论、地方实情与当事者态度,强化对具题情势的了解与掌握,成为朝野沟通的重要环节,共同促进了宋代行政体系的有效运作。
三 邸报反馈与人事任命流程
除“已行之命令”等政令信息外,上述提及的人事信息即除目,亦是宋代邸报一大内容。就人事任命流程观之,无论是宰相、执政等直接秉承皇帝意旨之除授,抑或由中书门下负责“堂除”、吏部经办“部注”的选任,都经“除目载颁于郡县”,通过邸报传播,人事信息达于四方百司,是宋代官员获得自身与他人派命的重要信息渠道。
有趣的是,虽非当事者,但宋代官员们对邸报除目内容的关注与讨论往往非常热烈。这不乏生动的描写记载,如《老学庵笔记》所记:
近岁有岭南监司曰但中庸是也。一日,朝士同观报状,见岭南郡守以不法被劾,朝旨令但中庸根勘。有一人辄叹曰:“此郡守必是权贵所主。”问:“何以知之?”曰:“若是孤寒,必须痛治。此乃令但中庸根勘,即是有力可知。”同坐者无不掩口。其人悻然作色曰:“拙直宜为诸公所笑!”竟不悟而去。
官衙收到邸报,官员一同在办公处所传阅,人事信息很自然地成为谈论话题。同僚间抒发己见,有时意见不同,理所当然。阅读邸报,边聊是非,可谓宋代官员生活的一种常态。
不仅同僚间讨论,邸报传布四方,人事派命也成为官员、士人的寻常谈资。特别是重要人事升黜,牵涉未来政局动向,如王安石探病曾巩(1019~1083)时:
南丰先生病时,介甫日造卧内。因邸报蔡京召试,介甫曰:“他如何做得知制诰?一屠沽耳。”
王、曾两人当时并非官身,仍关注报载的官员迁调信息。此处对蔡京(1047~1126)出任要职、王安石不以为然的记载,见于笔记小说,虽不见得属实,但显示无论公、私场合,宋代士大夫对邸报人事信息的关心。所谓“除目四传,舆情交喜”,人事信息的广布除靠邸报下达外,士大夫间彼此联系的意见交流,也是扩散邸报信息的一大途径。
但邸报的人事信息并非完全确定,存在变更的可能,如:
承之(李师中)在仁宗朝官州县,因邸报包拯拜参政,或曰:“朝廷自此多事矣。”承之曰:“包公无能为。今知鄞县王安石眼多白,甚似王敦,他日乱天下者,此人也。”
查阅史实,包拯履历最高仅任枢密副使,但也未必能就此确定该条记载完全失真。此应从宋代人事任命的整体流程来理解,当知邸报的人事信息并非没有更改的可能性。
首先,宋廷下发正式派任文书前,邸报多会先刊载任命信息。如苏轼尝言:“某见报移汶,而敕未下。”但也非绝对。《夷坚志》记录了这样一件神异事情:北宋末年一位术士邵南,“好读天文五行志,邃于遁甲,占筮如神”,屡屡准确预测官员升黜。郎官范之才在通州遇见了他,就当时身陷其中的仕途麻烦请教,邵南不仅预言安然无事,还称十年后范氏会出任郡守,两人更将于婺州再碰面。日后预言一一应验,范氏十分高兴,热切邀赴婺州。邵南算出此趟前去自己必死,但因对方情意甚坚,依旧前往。一见面,邵南就预言说新的人事命令将至,建议范氏应速派人至城外等候,范氏却认为十分不妥:“某备位郡守,无故为此举,岂不为邦人所笑?兼邸报尚未闻,不应如是之速。”表示此前未见邸报信息,正式文书不可能先到一步,如此恐失颜面。但他相信邵南的预言准确,勉允同意。不久,
遣卒流汗而至,拜庭下,大呼曰:“贺龙图!”取而观之,乃除直龙图阁告也。时王黼为相,促告命付婺州回兵,仍令兼程而进,故外不及知。
由此可见,任命文书先于邸报的情况当非寻常之事。故官员要知晓自身升迁降黜,常态下邸报远快于其他方式,是宋人普遍得知人事信息的快速渠道。
但邸报刊载“已定之差除”,并非最终结果,后续存在许多环节与可能的问题。因为邸报不等于正式除任文书,如黄榦(1152~1221)晚年终获祠禄,不需再为家族生计四处任官,离职前却是一波三折:
照对榦昨因感冒,病势危笃,窃念一郡民社之寄,事体非轻,加以旱歉,举行荒政,尤非衰病之人所能任责,遂亟申诸司,乞备申朝省,改畀祠禄,亦已将职事牒以次官时暂权摄。缘本军佥判不肯交割职事,只得扶病,勉强供职。近于前月二十八日伏睹邸报,乃知朝廷矜念,特从所乞,榦即便将救荒等事分委同官,及救荒钱米悉已区处,可至来岁五月,不敢有误百姓。亦不敢侵用交割钱米,仓库见管,比元交割数目有增无欠。缘守土之臣不敢径自抛离,经今二十余日,尚未被受省札,久废郡事,实不遑安。欲乞钧慈检照已降指挥,札下以次官交割,容榦一面起离归乡,寻访医药,实感大造生成之赐。
官员申请离任,大多先由邸报获得允准信息,虽可提前办理交割职任等事宜,但仍须待收到正式公文书通知后,始算生效。黄榦眼见邸报已载自己得以奉祠离任,却迟迟等不到后续文书,心中不胜忐忑,怕有所变卦,故再向朝廷反映。
因此,从获知邸报人事信息到正式任命,不时有所修改,并非特殊。但为何邸报下发人事信息已是末端阶段,却仍无法确定?此因接获邸报人事信息的官员仍会回应朝廷,不少史料中可见从报状获知派命信息后,当事人回复朝廷表达婉拒之意。如文彦博(1006~1097)于神宗元丰三年(1080)上表写道:
臣得进奏官报,二十六日降麻制,除臣两镇节度使。闻命若惊,不遑启处。臣以愚薄,遭逢圣明,禄厚位高,日虞危溢。陛下曲念旧物,恩礼过隆。苟义有未安,则礼当固避。切以本朝以来,名器至慎。两镇之重,亲王方授;双钺之贵,庶官不除。臣岂敢贪天之功,越本朝之制,腆颜不顾,冒宠以居?匪惟于臣难胜,实乃为国惜法。伏望圣慈特寝殊恩,以全旧典,令臣安分,庶免责言。臣无任两镇之重,非庶官所授。顷年韩琦罢相,曾授两镇,亦不敢当。伏望圣慈矜察,即赐寝罢。
听闻要获授节度使要职,文彦博立马向朝廷推辞任命。从后续相关此任命的还有第二道、第三道札子,以及文彦博最终接受任命来看,虽不知此是否属于宋代惯例,即官员无论接受新职与否,得知后多会先上表婉谢,但可见邸报的人事信息确非最终阶段。
除了承平时期,时局危急时亦是如此。如建炎三年(1129)苗、刘兵变后不久,程俱替属下朱通判上书乞盼留任:
窃见报状,都省札子备坐六月十六日圣旨指挥,秀州通判朱原系先差下,待阙人邓根系明受元年三月十四日差,合行改正,令朱原赴任,邓根别与差遣。
当时兵荒马乱,朝廷依旧借邸报发布除目,官员见人事信息后向中央反馈意见。同年十月兀朮渡江,之后攻至明州,高宗南逃海上。金军肆虐北返后,局势依旧未定,高宗驻跸绍兴时,张守上表辞任:
臣伏睹进奏院报状,今月四日奉圣旨除知绍兴府者。仰沐记怜,宠移近辅,感恩戴德,九殒莫酬。伏念臣衰疾缠绵,春夏增剧,昨于五月内尝具奏乞一外祠。俄以敌犯中原,警报遽止,义当效死,不复敢言,遂力疾治事,措置斥堠,遣发间探。顷方小定,即申前请,不谓疏远,误简渊衷。然而形骸支离,神志凋瘁,股肱之郡,益非所堪。今豫章上流已有新帅,退量衰谢,引去无嫌。伏望睿慈检会前奏,除一在外宫观差遣,少休衰苶。臣才候被受省札,即交割职事,依限起发前去听候指挥外,取进止。
张守于江西任官,原是申请祠禄,从邸报得知竟是改任绍兴,连忙上表说明推辞理由,并提出仍盼得祠禄的期望。虽然官员获知自身人事信息后的响应,不见得获得朝廷允准,但从中可见:不分官职高低,邸报的率先发布让各级官员可以尽早向朝廷上报情况,说明自身意愿。
再者,官员卸任旧职,离开原驻地移动途中,邸报所载人事信息更显重要。神宗时,曾巩知福州一载后,多次上奏,请求朝廷准允他回京就近奉养年迈继母。元丰元年(1078)终获许可,但他途经洪州时,
睹进奏院报,已差臣知明州。伏念臣已奔驰在路,屈指计日,望至亲侧。窃计臣老母之心,闻臣之来,倚门之望,固已深切。今母子垂欲相见,而臣忽他改差遣。晨昏之恋,既未得伸;迫急之诚,惟知涕泗。且臣母子各已白首,臣母近岁多病,臣弟布又知桂州。私门之内,长子二人皆违左右。而臣于兄弟之内,又最居长。犬马之志,岂敢苟安?
原预计自此可在京师侍奉老母,但从邸报得知朝廷要他再知明州,眼见皇命难违,曾巩赶紧上状:“况今所得明州,足可迎侍。臣不敢别有陈乞,欲望出自圣恩,特赐矜悯,许臣径马暂至京师,迎侍老母赴任,不敢别有住滞。伏惟天地之德,哀而怜之。”请求特准其先返抵京师,再接继母一同赴明州上任。
随着宋代小报日益增多,包括人事任命在内的朝廷信息快速泄露,虽不见得可靠,邸报相较下已属缓慢。但邸报的人事信息仍有其重要之处,如宁宗嘉定七年(1214)三月初,安丙(1148~1221)除同知枢密院事,出四川赴临安途中,接到改任湖南安抚使的信息:
六月二十日癸丑,安同知自广安起行,顺水而赴行在。至八月十六日戊申,安同知除观文殿学士、知潭州。二十一日癸丑,安同知方行至广德军,乃得邸报。二十五日丁巳,始还,次于黄池镇,知被新除之命,因上疏力辞,优诏不允,乃遣官赍结局进册赴行在。
派命发布仅五天,安丙就迅速地由邸报获知信息,四天后自广德军折返,至黄池获正式任命。可见安丙收到正式文书前,已启程赴任新职,途中上表坚辞不允,只好派遣属官进京述职,自己继续前去潭州赴任。其间包括邸报在内的官文书不断往来传达信息,未耽搁他的赴任时日。
类似又稍异者,如崔与之知扬州后屡次推辞新职,嘉定十二年(1219)准备南返广东家乡,途中又见邸报信息:
舟次池口,忽睹本州进奏官报状,某蒙江淮宣抚使辟充参谋官。虽曰未有被受,然已报行。今欲遵照屡降指挥,径诣阙庭,缘上件辟命已有所闻,若冒然而前,即是辞劳而就逸,避烦使而觊清游,于心实不惶安。盖缘除命在前,辟命在后,只合申审,乞免造朝,径自赴幕,又恐伺候回降,必是迟延。今来残虏寇边,义当体国,岂容踟蹰其行?虽风雨未霁,今已一面顺流东下,径趋京口,听候指挥,遵守施行。
虽然其后崔与之仍被命赴临安朝谒,但从此事可见,官员卸任后的迁移过程中仍需注意邸报信息,以便掌握朝廷最新动向与派命的可能变更。
宋代不少官员在地方上辗转任职,多年不入都城者大有人在,但人事调动依旧顺畅运行,邸报与其他官文书的配合当是其中关键。就官文书体系而言,邸报的迅速下达,让官员得以在正式任命文书前更早获知派任信息。此后官员向上响应,经都进奏院收取文书,以利于后续任命程序进行。如此不仅加快确定人事任命的时间,也节省庞大帝国内部朝野沟通的成本,从而有效提升行政效率。
最后,史料中也可见“除目一下,士论沸腾”等记载,即邸报人事信息传播后反对意见接续出笼的情况。此因人事信息除当事人外,除目在邸报扩散四方下很快为众人所知,他人皆可就此上书朝廷,表达己见。如徽宗建中靖国元年(1101)任伯雨在朝任官,从邸报得知哲宗内侍郝随将要再起,急忙上谏:“臣伏见进奏院报郝随特许复官,中外闻之,莫不骇叹。窃以亏哲宗盛德、起哲宗侈心者,随也。”故人事任命虽由邸报发布,却也是昭告天下,能让其他官僚获知信息,表达反对意见。此亦说明邸报的目的是迅速发布信息,但所载并非最终人事结果。
因此,之前提到吴昌裔上疏反对史宅之出知袁州时,若按人事任命顺序,当是“况宅之方其父病时,代拟除目如条”,可知宰相拟订的人事名单即称除目,而“近睹邸报,史宅之除焕章阁待制知袁州。除目之颁,上下疑怪”,则是邸报刊载的除目。吴昌裔希望“圣慈特将宅之袁州新命不嫌反汗,待其控免,即予以祠。至于宅之除授,乞收回于造命之前,庶几上无过举而下无烦言,臣等狂瞽之忠不至屡渎天听”。其中“待其控免,即予以祠”是官员例行的推辞上书,但有可能朝廷就此不予职任。“至于宅之除授,乞收回于造命之前”,则是指正式任命文书。
故整体观察从拟定除目、刊载于邸报到下达除目之流程,可知实是通过不同官文书往复沟通的结果,愈是了解此番过程,除目与邸报就愈显见得着实不同。而邸报信息与最终人事结果有异,并非罕见,可见除目与邸报的关系十分清楚。但为何会有混淆情况?主因是未能从政务运作的整体视野思考。在人事任命过程中,从人选拟定、确认、下达到执行诸环节,邸报仅是其中重要的一项,即传达除目人事信息。而收到人事信息后,官员除特殊情况,按例需经数次来回推辞,之后任命才会正式生效,在此过程中官员也可反映自身需求。邸报迅速传布四方,能让地方官员得知任命信息,可尽快回复朝廷,这就节省了中央与各地来往沟通时间。又从旁人批评与当事人的上书沟通可见,其并非单向信息传递,而是通过上下往复以及横向的传达,让人事任命可以凝聚君臣与众官僚的某种共识,反映出两宋朝政的有效沟通。
结语
综上所述,邸报常被认为是新闻报纸,或是机关报、公报。本文则从政令运行、人事任命的官文书运作流程出发,认为“已行之命令”等公务信息,无论朝野官员基于职任反馈或另有意见,都起到督责官僚、反映下情之作用。而官员任免的人事信息即除目,是宋代邸报的一大内容,但仅是末端环节,并非最终确定的结果。官员接获人事信息后,尤其是远居地方、许久未入京者,无论是否关己,皆可提出响应。如此就促进了朝野沟通,推动了宋代中央集权之运作。因此,对于邸报信息的响应,不等同于现代报刊的“读者回信”,而是官文书体系、行政官僚运作的一环。虽然受印刷术普及、小报泛滥等因素影响,信息日益纷杂,但邸报仍可以其官文书沟通性质的独特性,居一定的重要地位。
故就制度本身,邸报确属官文书之一。从官文书运作、政务推行的整体往复循环、互相配合之角度补充,方能对其有全面性理解,进而能完整理解邸报与宋代朝野信息的互动方式。目前学界共识,认为宋代行政运作充分利用文书传递系统,让中央与地方、各级官府通过牒、札子、帖、申等官文书进行相互沟通。故邸报信息发布后,宋代官员如何运用其他官私文书向上或横向反映,以及其与政务运作之密切关系,应可再着力注意,有待日后进一步深入。
书籍简介
北大史学(第24辑):信息沟通专号
北京大学历史学系 主办
赵世瑜 主编
2022年12月出版/89.00元
978-7-5228-1267-0
内容简介
本书为《北大史学》第24辑,为“信息沟通”专号,执行主编为北大历史系教授赵冬梅、中山大学历史学系教授曹家齐。本辑收录专题研究论文9篇、学术评论4篇、“前言往行”3篇。研究内容为中国历史上的政务沟通、文书形成流传问题,以及几篇书评。怀念文章中主要是对邓广铭、邵循正先生的追忆。 本书为北大历史系主办,赵世瑜主编,至今出版23辑。自第21辑起转入我社,每辑以专号的形式出版。
书籍目录
策划:张思莹
编辑:张思莹
审校:柳 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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